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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学堂】第301期 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

    一、基本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被派遣劳动者的,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等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二、培训违法行为的处罚《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024-05-29 admin 169

  • 【党纪学习教育】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鲜明特点

    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之举。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纪律的基础性法规,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同各级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息息相关。深刻领会《条例》的思想内涵、微言大义、内在逻辑,需要把握好《条例》的鲜明特点。 政治为魂“有道以统之,法虽少,足以化矣;无道以行之,法虽众,足以乱矣。”党内法规不是一堆枯死的条文,而是洋溢着生命、有活的政治灵魂的,集中体现着党的政治理想、政治目标、政治纲领、政治任务。贯通《条例》的政治灵魂就是服从服务于党的使命任务,更好保证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重大战略部署,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把推动全党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24-05-29 admin 163